基层就业系列解读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发布日期:2021-04-29   作者:学团  浏览数:1539

基层就业系列解读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介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社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该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招募条件: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志愿者的学分总绩点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获得毕业证书,身体健康,具有志愿精神。

招募时间:5-6

优惠政策:

1.经费保障。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3.志愿者服务期至少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4.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350元,险种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6.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首次签约1年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由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