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7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工作已经开始,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工作由各相关学院组织报名、审核材料,条件按《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须符合《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报考条件。
二、具体工作安排由各招生学院确定,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于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请相关学院做好招生选拔工作,并督促考生按照时间安排、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审核制”,并向招生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再参加选拔。
提交材料请参照:2016-11-28(确定稿)-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现场交材料,杏2-205,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收材料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 18:00)
三、本校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学生也可以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
四、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最终未被录取,可继续参加2017年5月学校组织的博士统一入学考试或校内硕博连读生选拔。
五、2017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工作,各相关学院一定要高度负责,把好材料审核关,具体负责材料审核工作的经手人须在各项材料上签名,并标注“原件已审”,大学研招办不再进行复审,上报大学研招办的最终纸质版材料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3:2016-11-28(确定稿)—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doc
附件5:石河子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工作通知.doc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12-8